中国是成品油消费的大国,每年成品油消费达近2亿多吨。按照中国加入WTO的承诺,成品油零售市场已经于2004年底放开,成品油批发市场也由2006年12月31日全面放开,除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在成品油销售市场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外,其它企业如外资、民营企业也纷纷进入成品油销售市场,尤其在加油站及油库的设立,收购,在成品油的销售终端的网络开发上,更是风起云涌。如ExxonMobile与中石化在福建经营加油站;Shell与中石化在江苏经营加油站;BP与中石油在广东经营加油站及油库;中海油在惠州的炼厂在2008年投产,以登陆成品油领域;中航油也设立了中航油集团陆地石油公司,大举进入成品油销售终端开发;中国中化也制定了雄心勃勃的成品油业务发展规划,与道达尔公司合资在华北地区经营加油站。中国成品油市场的发展和开放,为中外石油公司提供了一桌从未期待过的丰盛宴席,各类竞争主体对油库和加油站等终端网络的开发建设也已经由激烈竞争进入理性发展阶段,同时也给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给予了难得的机遇和机会。
就该并购业务,律师可在以下五个阶段提供下述专项法律服务:
一、在法律尽职调查阶段
在签订保密协议的基础上,我们将为客户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制作调查清单,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收购目标公司(加油站、油库)的基本情况及基本法律文件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 、目标公司的出资协议或发起人《协议》、《章程》;
3 、股东实物出资的相关《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历年的《年检报告》;
4 、所拥有的经营资质如《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计量合格证》、《消防验收审核意见书》、《防雷防静电证书》、《加油机及油罐鉴定证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保护许可证》、《路政管理许可证》等等相关政府审批文件;
(二)、股权结构及其变化
1 、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权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化情况及其相应的法律文件,如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相关审批文件、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
2 、现有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
3 、本公司股权质押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
(三)、资产的基本情况
1 、资产负债表、最近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清产核资的报告;
2、房屋产权状况:如相关的房屋产权、房屋购买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如不能提供相应的权利证书,将原因及是否存在产权纠纷作出笔录。
3、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划拨土地请提供划拨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等,如不能提供相应的权利证书,将原因及是否存在产权纠纷作出笔录。
4、现有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并查询相应的立项、规划、用地、开工等政府规划审批文件。如《建设立项批复》、《建设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5、查询是否对以上房屋、土地、在建工程等抵押,查询抵押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公司其它资产、设备情况
1 、油罐、加油机、管道、铁路线等主要设备资产清单及设备名称、用途、购置时间等。
2 、自设立以来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处置、转换等行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资料。
3、出资人或股东投入的实物资产、土地等是否办理了过户手续及其相应证明。
4 、公司资产对外进行抵押、质押担保或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情况以及其他使该项资产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五)、重大债权、债务、借款情况、抵押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六)、因环保、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数额及债权人名单(如有)及其行业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的处罚情况。
(七)、纳税情况,如有欠缴税款情况,查明其税种、金额、欠缴原因及其处理情况等。
(八)、劳动保障,查明是否依法执行现行的社会劳动保障制度,公司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机制的基本情况,查明现使用的劳动合同的样本及一份实签合同复印件,查明公司现人员基本情况。
二、在出具法律意见书阶段
我们在调查清单得到客户核准后,在调查上述基本材料基础上,我们将根据所调查的事实,依据法律,制作《法律意见书》。在法律意见书中,除了列举所调查的事实情况外,还应当对客户的收购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法律风险作出充分的提示,便于客户评审决策。
三、在公司对项目的评估审查决策阶段
在客户邀请下,必要时就相关项目参与贵项目公司评审决策,对相关法律风险提示作出解释和说明,为客户决策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及其依据。
四、 在与目标公司签订合同阶段
在客户的邀请下,参与合同谈判、拟写合同、审查合同签订主体资格、审查签订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符合客户权益?是否存在不可操作性,是否会给未来实施带来隐患?
五、 在合同履行阶段
为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出现纠纷时,在客户的委托下进行协调,提供律师意见,进行协商谈判或诉诸法律解决。
法律风险提示要点
在《法律意见书》中,除了充分穷尽上述调查事实外,还应当依据法律,对并购中所存在的法律风险,所出现的法律障碍,所可能承担的商业风险均予以充分提示:
一、关于转让主体:
注意审查目标公司的经营主体、股东份额,企业性质来确定适格的主体及签约方。目标企业是集体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是按《公司法》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收购方案的设计和合同条款的安排都会产生实质性影响。而转让方如果是国有单位,该收购还将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审批程序。而股权是否存在被质押、被法院查封,也应当审慎注意,以免转让无效。
二、关于经营许可资质及资格:
目标公司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直接关系到是否有权合法经营及进行成品油的销售与存储,而消防、环保、防雷、卫生、计量等各类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也是目标公司是否能够合法经营的必备条件。以上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年审?都关系到客户受让后是否能够合法经营。
三、关于土地及房产:
审查目标公司的油站用地是资产调查中的重点,须查清油站或油库用地是工业,商业还是居住用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是划拨取得还是出让取得?是否有抵押或者查封?对配套房产是否办理了产权证书?油罐是否埋藏在土地使用权面积范围内?如果迁址新建,是否已经办理相关审批?都直接影响到资产的接收和受让及交易能否成功。
四、关于债权债务、担保、未决诉讼,行政处罚及或有负债及诉讼
对目标公司的油站、油库的法律尽职调查及其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审查其债务和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并对油站、油库过往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物价、环保、税收、计量、安全监管,质量监督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是否遭受行政处罚的可能和结果进行分析;对油站涉及的法律诉讼、仲裁或强制执行程序进行法律后果分析,以评估目标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
五、关于高管人员的安排和劳工关系的处理
对原有的高管人员,技术人员及其它员工的劳动合同情况进行调查,对员工的安排作出处理意见,以避免遭遇劳动仲裁的后果。
六、关于收购方式的选择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及其上述风险的存在,选择何种收购方式,选择与哪一方主体合作,都直接影响到客户在法律障碍上、收购成本上,行业管理上的风险和责任。
在并购业务中,一般会有三种并购方式,即股权收购,资产收购或与公司合并方式。在加油站以及油库的并购业务中,我们除了根据调查结果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外,我们还应当对收购方式提供不同方案,供客户进行分析和选择:
1、直接的股权收购
由于加油站,油库的设立需要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需要具备《计量合格证》、《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防静电证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路政管理许可证》等等经营许可、审批。而收购股权则无须重新变更或者办理以上证照。并且,除了缴纳印花税外,无须支付其它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等,该收购方式成为是最为简便也最为经济的收购方式。在符合法定程序如: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审批程序,企业改制的条件下,可以直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完成目标油站及油库的收购。
但该方式需要承担目标油站及油库的原有债务,因此,在股权收购前,必须调查清楚目标油站,油库的债务情况,诉讼情况,纳税情况,处罚情况,职工安置情况,合同是否完全履行等等情况,才能避免风险。
2、间接的股权收购
在直接收购股权的方式遇到一定障碍时,可以考虑采取收购目标公司的母公司的方式,达到间接收购的目的。
该方式因涉及对母公司的收购,将增加母公司及加油站,油库的原有债权债务的双重风险。
3、资产收购
由于无法完全了解或彻底解决目标油站、油库的诸多纠纷与债务,为了减少收购风险,在股权收购方式不能保障客户权益的情形下,我们可以采取资产收购方式,即直接收购油站、油库资产。但客户资产收购后,必须重新办理成品油经营的各项资质和证照,并且对于不动产均需要办理各项过户变更手续。
因此,在能够摆脱目标公司原有法律风险和障碍的同时,因资产收购所产生的印花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等税费,将增加交易的成本。
4、实施债务重整或参与竞买收购
在油站、油库的股权被质押或资产被法院查封情形下,积极为目标公司偿还债务或者进行债务重整,或者在法院的拍卖会上通过竞买其股权或资产的方式也能够快捷合法的实现并购的目标。
该方式由于将公开引入竞争者,最终可能会增加成本,但最能够体现其市场价值,而且无须与出让方谈判,在人民法院的依法规定法律程序下获得资产或股权,将减少未来的法律风险与法律障碍。
5、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方式
由于目标油站及油库的股东对经济形势判断或其性质等原因(如:有的是军用油站或者油库),导致无法以上述方式进行收购,那么,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都将成为取得经营权获得收益的一种方式。
该方式操作无法取得对目标油站、油库资产的所有权,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6、新设目标公司
在油站及油库收购的实践中,往往由于一方拥有土地,而客户拥有资金和办理资质的优势条件,双方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将以土地评估作价,双方以合资或合作经营方式来经营油站或油库。
该方式无历史问题及其它法律障碍问题,但客户将不能独资经营,不能完全获得对油站及油库的独立控制权及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