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之后,律师就成为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谈判者。在明确了收购方的意图后,根据尽职调查得出的结论,律师将风险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进行相应安排,同时,律师会协同收购方或者代表收购方同出售方谈判。直到谈判后的股权交割、价款支付,以及谈判后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比如法院登记、相关公证等等。大型的并购交易还不可避免地要经过反垄断申请、国家安全审查等程序,也都需要律师来完成。
律师的总体任务是要向收购方指出收购存在的法律风险,但是律师不能成为阻碍收购最终完成的障碍。所以,并购中的法律顾问既要有风险意识,让客户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但是也不能因为风险的存在而破坏交易的完成。
III. 财务、税务顾问
财务、税务顾问的作用是协助投行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同时对目标企业进行财务和税务的尽职调查。
国内企业间并购往往采用净资产值法以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根据这种方法确定的企业价值往往是企业资产的价值,但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没有考虑到。欧美企业的并购更多采用息税前利润法。这种方法所看重的不是目标企业具有多少资产,而是它有多大创造价值的能力。因为企业的收购首先是一种投资,收购方希望的是未来的回报。息税前利润法基于过去企业创造收益的能力并通过对未来发展的规划和市场的前景确定企业的价值,其评估方法从投资的角度看更为合理。当然,评估的方法不限于提到的这两种,其他几种方法也有使用,比如营业额法、现金流法等。具体那种方法更符合购买方的需要,就要通过财务顾问、投行和收购方的研究来确定了。
除了价值评估外,财务税务顾问要对目标企业进行全面的财务尽职调查和税务尽职调查。这部分工作主要包括调查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经营计划分析、财务状况及风险、资产及投资状况、产品、市场及客户状况、生产和员工等,此外,还要调查目标企业需要交纳什么税种,过去若干年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是否同主管税务机关之间就税务交纳问题有争议等等。如果发现目标企业有税务上的风险,在股权收购合同中也要对此作出相应安排。
IV. 公关公司
在大型跨国并购项目中,除了买方与卖方两家的利益外,公司股权的变更也会涉及企业的工会、员工、银行以及政府机构等的利益。大型企业超过一定人数的时候,当地法律往往会赋予工会相当大的话语权,辞退员工、改变经营战略等常常会受到来自工会的阻力。而工会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也会尽量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企业并购往往伴之以整合,有的工厂会被关闭,有的生产会被压缩,目标企业(全部或部分)员工就成为并购后的第一个牺牲品。而政府部门为了选举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往往也会压迫交易的双方作出有利于维护当地就业的承诺。有鉴于此,大型跨国并购需要专业的公关公司在所有这些层面以及公共媒体进行充分和及时的沟通,以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沟通不充分往往会给出售方和买方造成很大的社会压力,最终影响双方的决策。
公关公司会通过同媒体的沟通和为收购方准备相应的宣传资料和口径,为收购方避免来自第三方的负面影响。例如,欧洲大多数媒体和政府对中国企业的并购行为持怀疑态度,认为中国企业的并购会造成目标企业的关闭、技术的流失以及员工的失业。公关公司可以宣传收购方的真实意图,打消各界的疑虑,保障并购谈判的平稳环境。当然,在吉利收购沃尔沃的交易中,吉利本身希望增加沃尔沃汽车在中国的销售,同时保留瑞典和比利时的生产基地,不削减当地员工数量,这些都是能够安抚当地员工和政府的措施,公关公司的工作难度相对要小很多。
总之,中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道路仍然十分漫长,还有很多经验教训要吸取。吉利通过并购沃尔沃证明中国企业正在适应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对保障并购最终取得胜利十分重要。尽管如此,我们应当认识到,并购本身不是目的,并购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协同效力。吉利进行了很漂亮的一次并购程序,但是,并购是否能够最终成功,还要看几年以后所有吉利人和沃尔沃人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