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关注的焦点是转板。“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一说源于2013年12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然而,资深律师邱清荣表示“允许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必须修改《证券法》相关条款。”他认为,需要修订的条款包括“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等”。今年早些时候,证监会曾表示正在研究修改或制定相关规则。这意味着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尚需时日。鉴于多数投资者对新三板的相关规则和现状还不甚了解,我们给大家梳理一下思路。
一、新三板相关规则(一)投资者开户条件
1、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2、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二)投资者参与流程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三)交易规则
1、转让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股价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4、有效报价区间
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二、新三板现状(一)客户参与情况
1、参与人数
目前新三板账户开户数合计2万多户,其中合格投资者5000多人。在8月25日做市业务实施以来,新开通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共计397 户,其中机构投资者49户(含产品类投资者1户),自然人投资者348户。合格投资者成交金额持续净买入,成为投资者主要参与主体。
2、活跃情况
从成交金额看,8月份做市业务实施以来,新三板交易出现爆发式增长,活跃度显著提升。
(二)股票及公司表现情况
1、股票表现
目前新三板交易股票1109只,2014年只有4.96%的股票出现下跌。
2、公司财务表现
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财务表现参差不齐,其中近两年复合增长率为正的公司有363家。
来源:东方创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