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件事情本身,我已经很模糊了,如果不是很多年后,这家小企业上市了,我估计可能已经淡忘这件事情了,但是我们领导跟我说的这句话,我到现在还记得,勇于承担责任的同时,要有大格局看问题的方法。
这个事情,本身其实就很有意思了,为什么一张票据那么简单的事情,会弄的那么复杂?其实想起来,这里恰恰就是票据业务最大的风险点了,流程风险是受限制于很多因素的,既定的操作流程下,也是要靠人去操作,而凡是依赖人的能力,包括经验、道德等一系列外在条件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很难批量复制,往往都无法做大的,同时风险会不断产生。
正常的票据流转,第一步是企业跟银行申请,跟银行说,我要给一个企业付钱,但是不想用现金,想开张承兑汇票来支付,为什么这么做呢?两个原因,目前比较严重的原因是许多银行都给企业承兑汇票的额度,而不是流动资金的额度,为什么呢?说的好听点是控制企业的资金流向,可以降低风险,实际上呢?都是扯淡罢了,因为现实情况下,企业拿到了汇票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人贴现成现金,白白再增加一笔额外的费用,没啥区别,所以真实的原因就是银行迫切需要存款,通过开汇票可以增加很多存款。同样给一千万的贷款,如果开票的话,可以开成两千万,企业自己缴纳一千万的保证金,然后开一张2000万的承兑汇票,这样企业是拿到一千万的现金,但是,银行存款增加了一千万。而且在银行体系内,承兑汇票属表外业务,是不受存贷比限制的,毕竟承兑汇票更多是未来的现金,而不是现在的现金,所以,很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都喜欢给企业开承兑汇票,而不是给流动资金,尤其是在流贷资金额度紧张的时候。
但是对企业而言,一方面增加了成本,需要50%的保证金,同时还需要去黑市贴现,(这个就是目前票据P2P的主要大市场),另外一方面加剧了流动性压力,承兑汇票最长期限半年,也就是企业每半年就要周转一次资金,就要去黑市里找掉头资金,一般千分之三一天,成本极高,这块也是很多P2P在准备蚕食的领域。
这里就不细说了,总的来说,承兑汇票和流动资金贷款本质是一样的,但是,对银行来说规则是不一样的,也算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下的产物,都不是企业本身的自发性需求,受制于监管而产生的很多畸形需求。
这个环节中,承兑汇票开设流程中,本质是企业去银行交了一笔保证金,假设交了500万现金,然后银行给了他一张1000万的票,然后企业拿到了票之后,就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真的用了这张票,交给他需要支付货款的企业,例如给了上游企业,这个时候票据扮演的角色是支付工具,我买了你的煤,我该给你一千万现金的,但是我没钱,我就跑银行去开了张票,然后给你一千万的票据,这个是真实交易。煤炭企业拿到票据以后,也是两个选择,如果不缺钱,就留着票据到期以后,直接委托银行托收这笔钱。如果缺钱,就拿到票据之后,立刻去找一家银行贴现拿钱。无非就是扣点利息。
第二个选择是什么呢?就是我其实是没有货款要支付,我就是需要钱,本来要的是贷款,你们不给贷款,只给承兑汇票,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就是拿到汇票之后,立刻找黑市换成钱,这类其实是市场的主流模式,我们现在的市场可以说每天将近有上百亿的票据在这个市场里流转,这里反应的问题是什么呢?是我们金融政策一定是有问题的。催生了那么庞大的黑市票据交易。谁都不想去黑市,但是不得不去,这个问题就要反思了。不继续喷下去了。
那么在这个模式里,问题出在哪里呢?第一个问题自然是出在法律层面的,我国的票据法里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这条规定,确定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中间是和字,不是或字,这个规定的意思是用票据给人家付钱的时候,必须建立在真实贸易背景关系之上,所以以前银行在给企业开设票据之后,企业都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来确认这种关系。对于前面的第一种情况,这个是没有问题的,我向你买东西,付给你票据,完全符合票据法规定,但是对于拿承兑汇票就是为了换成钱的企业,这个问题就很麻烦了。因为没有贸易背景,也没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压根无法使用这张票。这个时候,企业就去找一些票据掮客,他们是专业从事票据贴现的工作的,他们的主要工作设备就是剪刀加浆糊再加复印机。
你不是规定要贸易背景嘛,简单,我给你造就是了,所以承兑汇票所需要的增值税发票,通过剪刀、浆糊、复印件就如同流水线一般的生产出来,企业把票据给他们,支付一定的价格之后,企业的票据就成了钱,而这些潜客就收到了大量的票据,收到了票据之后,他们形成了规模,然后就集中通过几家银行定向贴现,赚取其中的差价。这个中间的利润其实是非常可观的。基本上可以做到当天进票,当天贴现。一转手就是千分之几的利润。年化收益极为可观,一年做个几百亿真不是啥大问题。
在浙江票据鼎盛时期,大量的西部、北方银行都跑到浙江来主动寻求掮客合作,提供低成本的资金,让他们集中收票,为什么会如此呢,是因为这些银行所在区域的经济不好,大量银行资金不敢发放贷款,又同时受限制我国的区域监管政策,无法离开当地发放贷款,只好变相在江浙地区设立办事处代表处的方式来暗地收购票据,别的他们也不敢做,因为票据是最安全的信贷资产了。
过去传统的票据产业链其实很明晰了。企业缺钱,找银行开票,然后开完票找掮客贴现拿现金,掮客回头再找银行贴现掉,是非对错,没啥好说的,现实就是如此存在了十多年了,一直处于边缘地带,也抓过不少人。风险度其实一直不大,因为局限在相对封闭的圈子,且流程能被锁定,所以虽然有大的诈骗案件,主要集中在假票,或者联合设计骗局等方式,还算是比例较低的。
但是,现在互联网出现了,这个业务开始走出相对封闭的圈子,也从一定的人群中脱离出来,成为了大众所要接触的信贷业务了,那么互联网出现之后,这个业务,变化了么?产业链重整了么?
我们先看看目前互联网理论上应该玩的玩法,理论上互联网该如何玩呢?企业缺钱,找银行开票的阶段,无法改变,因为票据总归还是要银行开的,无非第二条要发生变化了。企业拿到票据之后,原先找掮客,现在不需要了,直接找个P2P平台说,我要用钱,我有票据,我给你票,你给我钱,然后P2P平台拿到票之后,发一个标的说,我这里有张票,你们给我钱,不用怕,到期之后,票据贴现拿到钱就还给你们。
这个流程看上去很清晰,逻辑也很清楚,这个也是为什么每个平台都说自己无风险的原因了。因为不得不承认银行出具的票,的确风险是最小的。但是问题是,很多东西想像都是美好的,真操作起来就不是如此了,现实的问题出现了。
第一个问题是企业拿到票据之后,如何交付给P2P平台,前面说了要么企业跟P2P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关系,直接付钱给P2P,要么就是P2P本身做成掮客,大量造假,形成真实贸易背景,获得了这张票的权利。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企业把票质押给P2P企业。
这里估计得解释票据背书和票据质押这两个事情,企业拿到了票之后,是可以背书转让的,就是盖一堆乱七八糟的章之后,可以不断的转让下去,一旦转让了之后,权利就交给下一手了,就是说你拿到了钱,票就跟你没关系了,而对于拿到票的人来说,不管前面转了多少手,其实跟你都没关系,你直接找到出票的机构,直接要钱就是了。人家不能找任何理由来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