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冲基金尽职调查与法务考量

日期:2017-02-23 来源:约瑟夫·内斯勒

塞罗塔:这里有个误区,没有一家会计公司愿意为基金提供审计服务,那么该基金就没有第三方了。在我们目前所处的环境中,会计公司,至少是比较大型的,在基金和会计师之间也需要一定类型的第三方托管行或行政管理,这样也为投资者增加了保证。

问题:美国国税局是否出版过针对结构性产品的意见书?

塞罗塔:关于不同类型的结构性产品有不同的意见书。如果试图开发一种产品,可以延期或转换为其他产品,必须在合规条件下开发。需要与会计师和律师合作完成开发。这样的产品完成后,才能保证符合严格的规定。

你也许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美国国税局的规定是什么?一般来说没有规定。如果你冒风险,美国国税局会拒绝你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法律顾问的帮助。在法律意见书的指导下,你至少可以确定产品正常运作的头寸水平。但一般情况下,你不能请求裁决。

内斯勒:此外,请求裁决,你不仅要考虑能不能得到想要的答案,而且也要考虑等待结果的时间问题。得到裁决结果是需要花费很久时间。

问题:类似认股权证、期权等结构性产品有多少种意见书?在对冲基金中是将所有收益都在结束期作为资本利得,还是作为普通收入?

塞罗塔:这个问题涉及到结构性产品以及使用衍生品作为中间投资来直接投资基金,以便在产品最终卖出的时候产生资本利得。例如,你买一只欧洲期权,只能在期末行权,你在期末行权并获得资本利得。

你一般被劝告说期权是“有多半的可能性”获利。这取决于你的风险容忍度。就个人而言,当处理一个顾问和他的自有资金时,我通常比单独处理这个基金更为激进,这只基金就是你的生计,如果基金中你的结构性产品出现问题,你的风险就比较大,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你的投资者。

在投资顾问的角度来创造产品,这就主要是为了你、你的合伙人或者投资顾问的利益。因此,我所担心的,如果你要变得特别激进,就保持这种风格。但你不能做出超出意见书的事。当然,你要确保“有可能”的意见,一个合适的结构性产品就至少会让你得到“有可能”。

内斯勒:当然,没有意见或无保留意见,都是一种保证。只要执行意见的律师在某种程度上没有粗心大意,即便这个意见是错的,律师也是不会被起诉的。且有比“有可能”的意见更多的例子。作为有经验的税务领域的实践者,律师所述的全部观点就是“有可能”的结果。

但是美国税务局则持不同的见解。美国税务局的决定不会影响律师的有效性,即不会赋予投资者起诉律师的权力,原因很简单,就是美国税务局也持反对立场。

如果美国税务局持反对意见,那么坚持意见的一个好处就是被处罚或被扔进监狱的可能性很小。这是为你提供真正的保护。接受意见并不意味着你会拿到资本利得,但它会保护你避免被惩罚。

塞罗塔:而且它还在你知道你买的产品至少是貌似合理的情况下保护你,有些人用怀疑经济学来质疑产品,但意见至少告诉你正在发生的事情的一些合理性以及它并没有在可能性之外。

问题:会用个人退休账户来投资对冲基金吗?

塞罗塔:会的。但如果你投资于联邦税收中被当作合作关系的国内基金,当然国内大多数基金都是如此,并且合伙关系通过借贷放大杠杆,你应当在个人退休账户中建立一个非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换句话说,个人退休账户会从基金中收取应纳税所得。它还会退税。因此,多数免税的投资者不倾向投资使用杠杆的国内基金。投资人更喜欢投资那些与国内基金有联系的离岸姐妹公司,或有共同国内主基金的离岸支线基金,以此避免开始非主营业务收入问题。

内斯勒:这个问题唯一的警示是你需要考虑投资一只美国支线基金,与外国支线基金相比支付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成本,以及会潜在损失掉扣缴的税款,这些税款由美国本土的股利收益产生。即便你支付了非主营业务收入税费,投资美国支线基金的税后成本也会比投资外国支线基金要低的多,尽管外国支线基金可以返还很大程度的扣缴税款。所以,你需要了解有多少非主营业务收入,历史上有多少,使用的杠杆是多少,如果投资外国支线基金,你的扣缴税款是多少。

塞罗塔:在填写纳税申报单时,你需要让你的会计师算清楚你的交易费用是多少。这也是需要考虑的。底线就是通过个人退休账户投资对冲基金没有违反法律。在法律的框架下,再考虑你可以做什么。

问题:能深入解释下消极性国外投资(PFIC)的含义吗?

塞罗塔:假如我想无限期推迟缴税,我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将资金放在一家离岸公司,这家公司不能是缴税的财务透明体。这家公司开始交易并产生收入,初始投资10年后,我将股份卖掉。我的初始投资金额就会增值,获得资本收入。但是在这10年间,我没有缴纳任何税费。我将缴税推迟到卖出股份和得到后面的资本收入之后。

但是,法律不再允许这样情况的发生。如果我投资一家离岸交易实体,例如这种消极性国外投资(PFIC),要么选择当期收入缴税,尽管收入在当期还没有分散。或者在投资期末支付消费税和利息费用,这个利息费用和对当作投资的东西相等,尽管其在我一整个投资时期是个流出实体:

问题:在信托基金中使用对冲基金形式,会出现什么问题吗?

内斯勒:如果你投资代表信托的对冲基金,要确保信托文件中允许这种做法。当前大多数信托基金文件中规定的投资范围很广泛,包括所谓的另类投资,但一些曾经的信托文件(甚至是新的)却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如果你是受托人,在对冲基金中投资信托资产,确保你可以这样做,并且你需要服从所有的限制性条件。

来源: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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