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言之,该理论体系的比较法方法以两个方面呈现,一为第一编基本理论部分就侵权行为法的整体架构进行比较法的考察,一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诸部分展开的对应式研究。基本理论层面的比较法考察,包括罗马法上十二铜表法中的结果责任原则、从复仇向损害赔偿的变迁以及阿奎利亚法上的iniuria(不法)概念;法国法上采概括条款之立法例、Faute兼含“违法性”与“过失”的内涵以及第1384条第1项后段创设的无过失责任及其判例发展;德国法创设的三个侵权类型和特别法上确立之不问过失的危险责任;日本法上就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由权利侵害移向违法性的学说演进等。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亦对英美法系的侵权行为法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梳理,具体包括英国侵权法的变迁、19世纪后形成的Negligence过失侵权行为及其构成要件、美国基于法律积极主义、陪审制等因素的影响所形成的不同于英国法的制度架构。
由于判例法的传统,英美侵权法较为公开地展现了法律政策层面的考量,相较之下,大陆法系则须仰赖规范解释和适用过程中的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完成。但是,在自政策取向(policyapproach)出发,“可以扬弃各国法律固有的概念体系,作为侵权行为法功能比较的基础,而有助于发现各国法律的规范模式,如何以不同的技术解决相同的问题。”因之,比较法方法在制度结构的宏观概览方面适有其功效,于个别规范的微观具视层面益具说明和阐述的价值。
比如,一般侵权行为部分在论及第184条第1项前段所保护之“权利”的内涵时,便分别引介了英国法和德国法上对纯粹经济上的损失之救济机制,德国与美国在身体分离部分的侵权法保护方面的重要判例,美国法上rightto privacy的演进,以及结合英美法上WrongConception、
Wrongful Birth和WrongLife问题对台湾地区的判例进行解读和检讨。在特殊侵权行为部分,个别制度的比较法观察也占据重要的位置,比如对德国和日本民法上共同侵权行为人连带责任制度的考察,衡平责任的域外起源和比较立法例,法国和德国未成年人侵权行为制度上的立场差异,定作人责任在英美法和日本法上的制度渊源,针对源远流长的动物占有人责任则展开了从罗马法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系统检视,等等。
透过王泽鉴先生在其侵权行为法理论中融贯使用的比较法研究方法,不难窥见这种方法对于一个以继受法为制度框架和基础的地区是何等重要,尤其是比较法的功能主义视角对于侵权行为法这样极具历史性的法域,在判别不同地区的政策取向和法律技术上,实具深远的理论意义,远非一句“为什么别人有我们也要有”就可以搪塞推辞的。另外,作者对于英美侵权行为法着墨甚多,且考察细致入微,亦足见判例法传统下的灵动与弹性有助于侵权行为法更好地因应现实,随着社会变迁朝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