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佳铭:合规,到底有什么用?

日期:2024-11-08 来源:凤凰网

最近,有个做制造业的朋友对我说,他所在的公司去年请律师团队做了合规,但是他觉得没有什么用,这是为什么?

他的疑问,实际涉及到三个问题:第一,合规是什么?第二,如果没用,是什么原因?第三,合规,到底有什么用?

一.合规是解决方案,不是解决问题

合规,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部分。对内,公司要求员工的行为符合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等,违规最直接的后果,是损害公司利益,最典型的就是内部舞弊和腐败。

对外,合规要求公司管理者的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伦理。比如,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企业违规排放污水,食品添加物超标,等等。这类行为的直接后果是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社会秩序等,可能招致行政机关的处罚,严重的更是涉嫌犯罪。

感觉合规没用,某种程度上就是合规的有效性问题,这不仅是企业家关心的问题,也是执法机关重点考察的问题。对于企业而言,做合规是为了解决问题,避免被处罚的风险。没有效果,钱就白花了。

对于执法机关而言,最高检实施的合规不起诉改革,将合规的有效性评价,作为是否起诉的依据。因为无效的合规,不能防范再次犯罪,不起诉就没有意义了。

朋友之所以问合规为什么无用,原因在于他首先建立了一个假设:只要做了合规,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是,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因为合规只是一个解决方案,并不能直接解决问题。

是否有效,首先取决于方案是否对症。这涉及到很多具体信息,我们不在此文中讨论。在合规计划对症的假设之下,合规是否有用,就取决于计划能否落地实施。

就像减肥,虽然方法很多,归根结底无非是少吃、多动。但是,好吃懒做才是人的本性,所以减肥成功的是少数。合规,本质上是内部纠错措施,执行中的困难重重。

二.合规的有效性,取决于公司价值观

有一个常见的误区是,建立了一套合规管理体系,合规就是职能部门或外聘专业人员的工作,公司“坐享其成”就可以了。其实,执行中的障碍,主要涉及到人、财、制度和对外决策四个方面:

建立一套完整的合规体系,是一笔不菲的投入。除了前期搭建合规组织,经营过程中仍需要持续投入。

比如,汽车龙头企业——吉利汽车集团,2014年起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委员会,以反腐败合规为核心,从上到下500余名合规人员,覆盖了企业各个角落,这就是一笔庞大的开支。

同时,在短时期内,反腐合规,必然会导致订单减少。流程控制和岗位制约,也会导致效率降低,这都是消极的投入。

当然,投入也是有回报的。据报道,在十多年时间里,吉利集团已查处了数百起不合规案件,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最重要的是,合规管理体系也助力吉利走出国门,是成功收购沃尔沃不可缺少的条件。

问题在于,我们看得见的是真金白银的支出,看不见的是有效合规带来的收益。

企业内部舞弊和腐败,都是人的问题。除了正向的教育、培训,反向的监督、调查和处罚,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最有挑战的。

(1)高层舞弊:

高层舞弊一般是公司内部掌握一定资源的人,要么是公司的“老臣”,要么是公司的“能臣”。他(她)们不仅和公司有千丝万缕的感情联系,也往往在公司的运营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如果他(她)舞弊,对他(她)们的处罚,不仅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运营和业务,还可能影响公司形象。这不仅需要权衡利弊,还要割舍感情,很多时候是一把手才能做的决定。

(2)基层舞弊:

基层的舞弊,往往发生在特定岗位,比如,仓库保管员、财务人员、运营、采购人员等,这些岗位直接接触财物或者掌控资源,“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

对于人性中幽暗的部分,反向的处罚可能比正向的教育和培训更重要,因为只有处罚是通过行动执行制度,这样才能树立制度的权威。

但是,处罚是建立在内部举报和调查的基础上。很多大公司虽然有举报和内部调查制度,但是收效甚微。因为这都是得罪人的事,如果没有配套的制度保护举报人,清除调查的障碍,公布调查的结果,赢得员工的信任和支持,这些制度就是摆设而已。

制度

现代人几乎生活在一个被制度所织就的大网中,大到法律,小到各种规矩,它们无所不在,也很容易成为空气般的存在。除非被处罚过,我们才能认识到它的存在,并成为行为准则。

很明显的例子,就是交规,如果没有罚款和计分制,人们很难自动遵守。合规管理也是如此,只有通过处罚建立制度的权威,才是有效的。这就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有要求就有处罚”,比如,公司禁止员工接受供应商的宴请,那么一定要规定违反制度的后果。因为制度都是反人性的,不可能依靠人的自觉。有处罚的制度,才能生出牙齿。

其二,“处罚与行为相当”。如果规定员工接受供应商宴请就开除,这样的处罚太严苛,要么根本无法执行,要么执行效果不好,最终都是不了了之。这样的结局,可能比没有处罚更可怕,因为它释放的信号是,做错事没什么,制度不过是说说而已。

所以,制度不是拍脑袋决定的事,制定前充分调查、论证,制定后严格执行,才能让制度成为行为准则。

对外决策

企业的对外决策,必须协调自身与国家、社会公众和其他第三方的利益。如果使他人或国家利益受损,就是风险的来源。

在中国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决策都是利益和风险之间的权衡,违规某种程度上就是追求利益付出的成本。在这个计算公式下,对外决策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如何看待利益?利益简单来说就是两种: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比如,2022年5月比亚迪再陷废气排放风波,在疫情期间市场缺货的情况下,比亚迪开足生产力满足市场需求,获得的利益是现成的,这是短期利益。

但是,比亚迪要在长沙长期发展,就必须获得周边社区和当地政府的支持,这就要在周边居民的健康、当地的环保和企业的利益之间进行协调。那么,从长期利益考虑,它就应当克制产能,合法合规地排放。

第二,如何看待风险?利益很多时候是眼前看得见的,违规风险却具有偶然性。就像逃税一定能少交税,被处罚的风险却是概率。

这个概率一方面在于执法的严厉性和公正性,我们不在此讨论。另一方面,则在于决策者的认知。现代商业社会,违法和犯罪,并不仅是我们所熟知的杀人、行贿等,而是由各种法律法规编制的错综复杂的大网,由此产生的犯罪都叫行政犯,它不是一种我们在社会生活中自然知道的恶,而是因为法的制定而产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不知风险所在,才是真正的风险。

这就需要企业决策之前,能获取充分、专业的法律建议。有专业的合规人员,合规意见能独立地呈现给决策层,是十分重要的。这就需要组织、职权设置等方面的支持,比如,公司赋予合规部门更高的管理层级,实行垂直的考核机制,避免被其他部门所牵制,合规部门应该直接向董事汇报等。这就是合规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独立性原则。

当然,合规也会遭遇中国公司内部人控制的障碍。但是,合规对标的是行政监管和刑事犯罪的风险,这种风险的背后是国家权力。公司控制人可以无视公司治理规则,因为控制权在握。但是,不可能无视合规风险,因为没有人可以对抗国家权力。就此而言,合规管理比公司治理更有约束权力滥用的强制力。

但是,对于不考虑长远利益和不计风险的决策者而言,合规仍旧是无用的。对一个公司而言,钱花在哪里,留下来的人是谁,对外决策如何平衡社会责任、第三方利益和自己的收益,最终取决于哪些人、哪些事、哪些利益符合公司高层的价值观。所以,归根结底是公司的价值观决定了合规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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