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CA/CRS术语表

日期:2024-11-09 来源:airwallex

本文是对关键术语的一般性总结,旨在帮助您理解自我认证表格中的不同分类类型,这些信息不作为税务或其他专业建议,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对您的实体进行分类,请咨询您的税务顾问、律师或其他税务专家。

 

需要了解的通用术语

共同报告标准(CRS):经合组织制定的一套规则,规定参与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AEOI)的国家如何收集、报告和共享金融账户信息。根据澳大利亚法律,金融机构必须收集任何属于非澳大利亚税收居民的人或实体的税收居住地信息,并向澳大利亚税务局报告这些信息和账户信息。

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FATCA):根据澳大利亚和美国之间的协议以及澳大利亚法律,金融机构收集美国公民和税收居民的税收居住地信息。金融机构将这些信息报告给澳大利亚税务局,后者可能会与美国国内税收局(IRS)共享这些信息和账户信息。

全球中介机构识别号码(GIIN):由美国国内税收局颁发的19位数字,用于唯一识别为FATCA目的在IRS注册的实体。

政府间协议(IGA):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的政府间协议或协议。

纳税人识别号(TIN):税务机关赋予个人或实体的税务识别号或等效号码。

税收居住国:个人或实体根据该国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必须缴税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您可以在此了解有关经合组织成员国税收居住地规则的信息:[经合组织税收居住地规则]

http://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crs-implementation-and-assistance/tax-residency/

 

关于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FI):代表他人(有时也为自己)持有或投资现金和金融资产的机构。

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特定保险公司、受控投资管理实体(在某些情况下包括信托)和其他投资实体。

根据FATCA,非美国FI被称为“外国金融机构”(FFIs)。

如果实体由另一家FI管理或控制,并且该FI有责任和权力为其制定并执行投资决策,实体也可能是FI。例如,如果信托的受托人是FI,并且该受托人无需事先获得其他受托人的批准即可投资或管理信托的财产,则信托可能是FI。

存款机构:在银行业务或类似业务的正常过程中接受货币存款。

托管机构:为了保管目的,物理或电子方式持有客户的证券,并且不从事传统银行业务。

特定保险公司:签发或必须根据现金价值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支付的保险公司或其控股公司。

受控投资管理实体(MIE):在过去三个财务年度或(如果时间更短)自实体开始交易以来,从投资或交易金融资产中获得超过50%的总收入,并且由另一家FI管理或控制,该FI有责任和权力为其制定并执行投资决策的实体。例如,如果信托的受托人是FI,并且该受托人无需事先获得其他受托人的批准即可投资或管理信托的财产,则信托可能是受控投资管理实体。

投资实体:主要代表客户交易、投资、管理金融资产(包括个人和集体投资组合)。

金融资产:包括股份、债务证券、商品和衍生金融工具,例如利率掉期或外币远期合约。不包括非债务直接房地产权益。

 

关于FATCA状态类型 - 有GIIN可用

报告模式1 FFI:FFI向其本地税务机关报告账户持有人信息,后者再向美国IRS提供信息。

报告模式2 FFI:FFI直接向美国IRS报告账户持有人信息,而不是通过其本地税务机关。

注册视为合规FFI:在FATCA下已向IRS注册的FFI。

参与FFI:与IRS直接签订协议以报告美国税收居民的账户持有人信息的FFI。

受托人记录信托:根据外国法律(非美国)设立的信托,直接向本地税务机关报告IGA下需要报告的所有信息。

赞助FFI:有一个赞助实体代表其行事并完成所有必要尽职调查和报告的FFI。

 

关于FATCA状态类型 - 无GIIN可用

养老金/退休金/超级基金:符合FATCA豁免并设立以向投资者提供养老金、退休金、残疾或死亡福利的资金。

非报告IGA FFI:位于或设立在模型1或模型2 IGA管辖区的FFI,根据模型1 IGA或模型2 IGA的附件II被视为非报告FI。

非参与FFI:未与IRS签订协议、未被视为合规或未被豁免的FFI。

美国FI:根据美国法律成立或组织的FI。

领土FI:根据任何美国领土的法律成立或组织的FI。

所有者记录FFI:向特定扣缴代理提供文件的FFI,该扣缴代理代表其向美国IRS或国家税务机关报告。您必须符合所有者记录FFI的资格,如果您选择此状态,则需要完成并返回可从美国IRS网站www.irs.gov/forms获得的W-8表格。

其他FI/认证视为合规FFI:不需要向美国IRS注册的FFI。如果您选择此状态,则需要完成并返回可从美国IRS网站www.irs.gov/forms获得的W-8表格。

 

关于免税实体

免税实体:免税或豁免实体不需要在FATCA或CRS制度下提供税收居住地和外国税收信息。这些包括:

(全资实体包括指定免税实体类型的分支机构和全资子公司。)

中央银行:向一个国家的政府提供金融和银行服务。

政府实体:一个国家政府的一部分,或由一个国家政府拥有或控制。

国际组织:根据国际法设立和管理的政府间组织(IGO)或非政府组织(NGO)。

公开交易的非金融实体(NFE):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市场上自由交易证券的非金融实体。

公开交易的NFE的关联实体:如果一个实体控制另一个实体,或者两个实体共同受控制,则一个实体与另一个实体相关。控制意味着在实体中拥有超过50%的投票权和价值。

 

关于NFE的类型

非金融实体(NFE):不属于金融类机构(FIs)的实体,根据FATCA,非美国NFE被称为非金融外国实体(NFFE)。NFE将是一个积极NFE或被动NFE。

积极NFE:在过去的财务年度,持有的资产中不到50%用于产生被动收入,并且其总收入中不到50%来自被动收入的NFE。

被动NFE:不是积极NFE的NFE,在过去的财务年度,持有的资产中有50%或更多用于产生被动收入,或者其总收入中有50%或更多来自被动收入。

被动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票券、租金或版税等不来自积极参与业务的收入。

控股公司/财务中心:其主要业务是持有另一家公司股份的NFE,或者NFE为其扩大的关联集团成员进行投资、对冲和金融交易,以管理该集团的价格、货币或利率风险。

初创公司:存在的NFE不到24个月;尚未开展业务且没有先前的经营历史;并打算开展的业务不是FI或被动NFE的业务。

清算或破产中的实体:在过去五年中没有作为FI或被动NFE开展业务,正在进行清算或破产或类似安排的NFE。

免税非营利组织:免缴所得税,仅用于宗教、慈善、科学、艺术、文化、体育或教育目的的NFE。该实体不得有任何拥有财产性或受益性利益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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